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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专业
信息来源: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发布日期:2014-02-28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 一、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

培养规格:专科,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,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。
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水利水电生产第一线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从事水资源管理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、运行、管理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。本专业毕业生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献身、负责、求实的水利精神。

在业务知识能力方面,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:

1.具有必备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;

2.具有适应于本专业的数学、外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;

3.具有水利工程制图、水利工程测量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;

4.具有水资源管理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、运行、管理所需的基础知识及基本能力。

二、课程模块设置

本专业共设置六个模块,分别是: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专业拓展课、通识课、综合实践。

三、课程设置

1.公共基础课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9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英语Ⅰ(1)、高等数学基础。

(2)选修课:计算机应用基础、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。

2.专业基础课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建筑制图基础、水利工程测量、水力学(B)。

(2)选修课:建筑力学、建筑材料(A)、电工学。

3.专业课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2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1学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水资源管理、水工建筑物、水利工程施工、水法规与行政执法、建设项目管理。

(2)选修课:水利工程地质、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、水务工程管理、水电站电气

工程等。

4.专业拓展课

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。

选修课:专业证书课程、城市水环境、电力系统管理概论。

5.通识课

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;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,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;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,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,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,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(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)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,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。

6.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综合实训(水利专)、水利工程制图实训(建筑制图基础课程实训)、水利工程测量实训、水工建筑物实训等,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、教学大纲及省电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。该环节不得免修。

7.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、统一课程学分标准、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。

8 .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,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者不能取得课程学分。

9.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、后续关系确定的,供学生选课时参考。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。

四、毕业规则

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:

公共基础课:9学分

专业基础课:10学分

专业课:24学分

专业拓展课:3学分

通识课:2学分

综合实践:18学分

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86学分。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6学分,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1学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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