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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专业
信息来源: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发布日期:2014-02-28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一、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

培养规格:专科,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,最短学习期限不低于两年半。
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重点面向基层、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。

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: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热爱祖国、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遵纪守法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
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:掌握会计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从事各种会计实际工作,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会计理论基础,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分析、解决会计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。

在身体素质方面:身体健康,能精力充沛地工作。

二、课程模块设置

本专业方向共设置七个模块,分别是: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一、专业职业延展课、专业核心课、通识课、综合实践模块。

三、课程设置

本专业设置财务会计方向。

1.公共基础课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3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6学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英语I(1)、英语I(2),计算机应用基础,共13学分。

(2)选修课:经济应用文写作。

2.专业基础课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9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9学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经济数学基础12、基础会计,共9学分。

(2)选修课:经济法律基础、财会法规与职业道德、纳税基础与实务等课程。

3.专业基础课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。

统设选修课:西方经济学、政治经济学(二选一),一经选用,即按统设必修课程进行管理。

4.专业职业延展课:

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学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、统计法基础知识。

(2)选修课:数据库原理与应用、货币银行学、市场营销学等课程。

(3)本专业学员在注册为开放教育学生后8年内取得“统计从业资格证书”者,可凭本人的“统计从业资格证书”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,提出申请,报中央电大审批后,替代《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》、《统计法基础知识》。

5.专业核心课

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21学分,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分。

(1)统设必修课:中级财务会计㈠㈡、成本会计、财务管理、管理会计、电算化会计,共21学分。

(2)选修课:基础会计实验。

6.通识课

通识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;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,因此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;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,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,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,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(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),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它通识课程获得。

7.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实践(会专)、会计核算模拟实验、职业技能实训(一),统设必修,共11学分,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、省电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。该环节不得免修。

8.统设必修课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,选修课参加中央电大或省电大考试。

9.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,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者不能取得课程学分。

10.相似课程不宜兼修,如兼修,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。

11.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、后续关系确定的,供学生选课时参考。中央电大、省电大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。

四、毕业规则

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方向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:

公共基础课模块:13学分

专业基础课模块:9学分

专业基础课一:4学分

专业职业延展课:4学分

专业核心课:21学分

通识课:2学分

综合实践:11学分

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86学分。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4学分,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54学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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